从5月份到现在郑州市辖区内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。谁该为这频繁事的重大事故埋单?单相电机有责任吗?
现在我们回顾一下7月27号的重大事故:7月27日5时30分许,滑县牛屯镇尹庄魏成朝驾驶豫G28208号水泥罐车,沿郑州市金梭路由北向南行至科学大道路口时,与淅川县上集镇水田村汪永铎驾驶的豫RK0518号时风牌低速载货三轮汽车(俗称农用三轮,该车仅限乘载司机1人,实际载22人),发生侧面相撞,造成三轮车上7人死亡,14人受伤。
这重大交通事故让我们痛心,到底责任在谁?农用三轮车上的悲剧引发我们思考,机动车行驶安全,机动车单相电机的使用规范……我们都要遵守行车规范,遵守单相电机使用手册,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!